- 12种眼科常用药注意事项-
眼科疾病的常用给药方式是局部用药,即点眼药水或眼药膏。下面介绍12种眼科常用药(滴眼液+眼膏)的注意事项。
01
PROTECT YOUR EYE
①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处方药)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及角膜移植、翼状胬肉等术后。促进组织细胞的分裂,有嫩肤、润肤、修复创伤、预防色斑的美容效果。
注意:
不宜与蛋白变性剂或蛋白水解酶类外用药同时使用。
② 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处方药)
用于急、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毛果芸香碱是一种具有直接作用的拟胆碱药物,通过直接刺激位于瞳孔括约肌、睫状肌及分泌腺上的毒蕈碱受体而起作用,毛果芸香碱通过收缩瞳孔括约肌,使周边虹膜离开房角前壁,开放房角,增加房水排出。同时还通过收缩睫状肌的纵行纤维,增加巩膜突的张力,使小梁网间隙开放,房水引流阻力减小,增加房水排出,降低眼压。
注意:
○ 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
○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
③ 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处方药)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作用,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可加用本品滴眼增强降压作用。
注意:
○ 支气管哮喘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者、窦性心动过缓、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遵医嘱
○ 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慎用
④ 布林佐胺滴眼液(处方药)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症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注意:
○ 虽然是眼部用药,但仍能被全身吸收,因此磺胺药的不良反应在眼部滴用时仍然可能出现,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者过敏,应立即停药
○ 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和滴用派立明的患者有可能出现已知的与碳酸酐酶抑制剂有关的全身不良反应,不推荐同时使用
⑤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处方药)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具有松弛瞳孔括约肌及调节麻痹的作用,调节麻痹的效果较阿托品弱,持续时间较短,为速效性,滴眼结束20-30min后调节麻痹效果达到最高,3h左右几乎完全恢复,4-5h后调节功能恢复正常。
注意:
○ 青光眼和具有房角狭窄、前方较浅等眼压上升因素的患者(有可能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小儿、高血压、动脉硬化症、冠心病、心衰、糖尿病、甲亢患者慎用(去氧肾上腺素具有升血糖、促进糖生成、加快心率等作用)。
⑥ 典必殊滴眼液(处方药)
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反应的眼科炎性病变及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或有细菌感染危险的情况;眼用激素用于眼脸、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肾上腺皮质激素,可抑制各种因素引起的炎症反应,同时延缓伤口的愈合;抗生素成分(妥布霉素)可抗敏感微生物。
注意:
单纯胞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他因滤过性病毒感染引起的角膜炎、结膜炎,眼睛分支杆菌感染,眼部真菌感染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⑦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处方药)
用于治疗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注意:
○ 对本品成分、氧氟沙星及喹诺酮类抗菌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⑧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因子(处方药)
各种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和点状角膜病变,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中度干眼症、大泡性角膜炎、角膜擦伤、轻中度化学烧伤、角膜手术及术后愈合不良、地图状(或营养性)单庖性角膜溃疡等。
注意:
○ 本品为蛋白类药物,应避免置于高温或冰冻环境。
○ 对感染性或急性炎症期角膜病患者,须同时局部或全身使用抗生素或抗炎药,以控制感染和炎症。
○ 对某些角膜病,应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如联合应用维生素及激素类等药物。
⑨ 妥布霉素滴眼液(处方药)
本品适用于外眼及附属器敏感菌株感染的局部抗感染治疗。目前尚未发现对妥布霉素有耐药性的菌属,但长期使用可能会产生细菌的耐药性
注意: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才可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时可能出现ADR,建议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
○ 临床研究显示本品能安全、有效的应用于儿童患者
02
PROTECT YOUR EYE
① 金霉素眼膏(处方药)
急性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注意: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急慢性沙眼疗程为1-2月或更长;
○ 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 仅限眼部使用,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如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② 红霉素眼膏(处方药)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菌鉴定卡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过敏者禁用。
③ 氧氟沙星眼膏(处方药)
适用于用于治疗眼睑炎、外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内睑腺炎、角膜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注意:
○ 对本品成份及喹喏酮类抗菌制剂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 本品不可长期使用。沙眼患者一般用药8周,之后继续用药时应慎重。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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