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是看个牙
结果因为医生的失误
变成了进医院做手术
那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应该由谁承担呢
来看下面这起医疗纠纷调解案
患者高某某(女,32岁)因左下第七牙齿不适,于2022年2月到顺德某口腔诊所进行第三次根管治疗(根管充填),治疗过程中医生将手中的21毫米侧压针不慎落入患者高某某体内,后急转顺德区某医院住院行手术取异物治疗,到院后急送手术室在全麻下行“1、小肠切开异物取出术,2、腹腔镜探查术。”手术顺利,于3月出院,出院诊断:小肠异物。患者高某某认为,诊所医生在行牙根治疗时操作不谨慎,致侧压针落入患者体腔内,需承受行小肠切开异物取出术和腹腔镜探查术的痛苦,要求诊所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患者想尽快解决纠纷,因此申请顺德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调委会征求诊所同意后,受理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调解员与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调解员向患方了解事情经过,在了解相关事由后,调解员结合医患陈述及现有病历材料做出了初步分析,确定初步调解方案。
调解员向相关的医学专家咨询分析,专家认为:医方在操作过程中因谨慎注意不够,导致21mm侧压针不慎落入患者腹腔体内,在口腔治疗中的异物误吸最易发生在妇女儿童身上,因此针对这类患者在操作过程中要格外谨慎,根管治疗时应精力集中、认真操作、动作轻巧,按扩大针序号依次扩大根管,扩大针尾部栓丝线,套在手指上。诊所的医务人员对此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相应赔偿。调解员与该诊所负责人联系并沟通了调解意见,明确了诊所负责人的态度后,调解员再尝试与患者面谈,将调解意见与患者沟通,患者当时表示不能接受调解意见,双方矛盾集中在赔偿数额问题。
针对医患双方矛盾的焦点问题,调解员与患者高某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多次对患者病情表达关怀及理解,将心比心,成功获得患者的信任与认可。在调解员的多次开导劝说下,患者慢慢松口表示可以降低其诉求,最终同意了调解员的调解建议,诊所负责人也诚恳地向患者高某某表达了歉意,医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2022年3月17日,医患双方共同到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诊所承担患者高某某门急诊、住院及出院后复查医疗费用人民币壹万壹仟零叁拾叁元零肆分(¥11033.04元);
2.诊所一次性向患者高某某赔偿人民币肆万叁仟元(¥4300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患者高某某不再向诊所及其相关医务人员提出其他赔偿要求,双方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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