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万人中就有111人因高血压急症住院,高血压患者中有1%~2%可发生高血压急症。对于这种急诊科、心血管科及很多临床科室经常面对的急危重症之一,临床上如何更好规范处理?针对这个问题,近日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发布了《高血压急症的问题中国专家共识》。
(1)对于高血压急症的定义,共识认为欧洲心脏病学会2019年使用的定义(指血压的突然、快速升高及所导致的自我调节机制失调),要比特定血压阈值定义更为准确。
(2)需要强调的是:若收缩压≥220和/或舒张压≥140mmHg,则无论有无症状都应视为高血压急症。
(3)目前推荐只用高血压急症来区别需要立即治疗的情况,而不建议用“高血压亚急症”和“高血压危象/急诊高血压”表述。
(4)高血压急症所致的高血压相关靶器官损害的核心,在于微循环损害及自身调节障碍。体格检查应重点关注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及眼底检查。
(5)降压速度和幅度、降压药类型都强烈依赖于临床评估。
有研究显示,实际中,几乎所有血压显著升高者均入院治疗,而真正需住院治疗的高血压急症者只有40%~45%。因此,临床上需要详细评估。精准治疗,以减少不必要住院。
另一方面,降压的速度和幅度、降压药的类型都强烈依赖于临床评估。肺水肿和急性主动脉夹层患者需要快速降压,而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需要更为谨慎的降压策略。
高血压急症的血压控制并非越快越好,也并非越低越好,需在对患者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高血压急症早期降压原则
①初始阶段(1 h)血压控制目标为平均动脉压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但应根据患者基础血压及高血压相关靶器官损害程度决定;
②在随后的2~6 h将血压降至较安全水平,一般为160/100 mmHg左右,但需根据不同疾病的降压目标和降压速度进行后续血压管理;
③当病情稳定后,24~48 h血压逐渐降至正常水平。
④遵循迅速平稳降压、控制性降压、合理选择降压药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特点单用一种或者联合使用静脉降压药控制性降压。
⑤拉贝洛尔和尼卡地平可以安全地用于所有高血压急症,并且应作为医院常备药物。硝酸甘油和硝普钠特别适用于心脏和主动脉损害的高血压急症。
来源: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 高血压急症的问题中国专家共识. 中华高血压杂志, 2022, 30: 20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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