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甘油三酯血症(HTG)是临床常见的血脂异常,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与急性胰腺炎的独立危险因素,也是心血管剩留风险的主要危险因素,且与缺血性心脏病、心肌梗死、缺血性脑卒中、全因死亡密切相关,并与胰岛素抵抗/2型糖尿病、超重/肥胖、慢性肾脏病(CKD)、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NAFLD)明显有关。
HTG药物治疗如贝特类药物、ω-3脂肪酸制剂和烟酸类药物,可降低ASCVD风险,预防2型糖尿病、急性胰腺炎、NAFLD、肥胖等危险。
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用药
HTG治疗药物主要是贝特类药物、ω-3脂肪酸、烟酸类药物、他汀类药物、红曲制剂等。HTG者可选用贝特类药物或ω-3脂肪酸;混合型高脂血症者可选用他汀类药物,可降低TG、TC,显著降低ASCVD风险。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是ASCVD的主要致病危险因素与降脂治疗的首要靶标。他汀类药物是降脂、改善心血管预后的基础,使用他汀类药物的ASCVD者及ASCVD高危者若仍有HTG,建议加用ω-3脂肪酸[优选二十碳五烯酸乙酯(IPE)]或贝特类药物(优选非诺贝特),以降低ASCVD剩留风险。
如非诺贝特、苯扎贝特、吉非贝齐,PPARα激动剂,可降低TG,使冠状动脉血运重建风险、非致死性心肌梗死风险降低,升高HDL-C水平,有助于减少2型糖尿病合并HTG者的心血管事件,并显著减少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也是HTG相关急性胰腺炎的首选用药。
注意事项:可引起肝肾损害、肌损害等。不建议用于CKD 3b-5期或透析,活动性肝病包括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及不明原因持续性肝功能异常,有胆囊疾病者。
ω-3脂肪酸主要包括二十二碳六稀酸(DHA)、二十碳五烯酸(EPA)、α-亚麻酸,ω-3脂肪酸制剂包括单一成分的EPA乙酯(IPE)、ω-3脂肪酸乙酯(含EPA和DHA)、ω-3羧酸(包含EPA、DHA和二十二碳五烯酸(DPA)),可降低TG、VLDL、ApoB,IPE可使非致死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血运重建、非致死性脑卒中、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血管死亡风险降低,EPA还可抗炎、抗氧化、稳定细胞膜、抗血小板聚集、改善内皮损伤等,主要用于治疗高TG血症。ω-3脂肪酸制剂可改善心衰,显著降低CKD者(包括肾移植、透析者)的TG水平,降低尿蛋白,延缓肾小球滤过率下降。
注意事项:可见便秘、轻度肌酸激酶升高、轻度转氨酶升高、出血倾向等,可使发生房颤、房扑风险增加。不推荐用于严重糖尿病、I型高脂蛋白血症者。
如阿昔莫司、烟酸缓释制剂,可减少VLDL合成、降低LDL-C与TG、升高HDL-C,促进肝脏载脂蛋白A1(ApoA1)合成,降低TC、脂蛋白(a)[Lp(a)]。
注意事项:可见皮肤潮红、肝损害、消化道不适、高尿酸血症、高血糖、皮疹、皮肤瘙痒、棘皮症等,可增加发生代谢综合征、2型糖尿病风险。禁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痛风、慢性活动性肝病、妊娠期者。
如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伐他汀、氟伐他汀、瑞舒伐他汀、阿托伐他汀、匹伐他汀,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可减少胆固醇合成,能显著降低TC、LDL-C和ApoB水平,同时降TG、升高HDL-C水平,HTG(TG≥2.3mmol/L)时他汀类药物降TG幅度增加。
注意事项:可见转氨酶升高、头痛、失眠、肌炎、肌痛、肌病、横纹肌溶解、新发糖尿病、抑郁、腹泻、腹痛、消化不良等。禁用于失代偿性肝硬化、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持续性肝功能异常、急性肝功能衰竭、及妊娠期和哺乳期者。
如红曲提取物血脂康,含洛伐他汀等,可降低总胆固醇、LDL-C、TG、ApoB,升高HDL-C、ApoA1,可使主要终点事件发生风险、全因死亡风险降低,并显著降低冠心病者死亡率及心血管事件发生率。其他有脂必泰、脂必妥,可降低TG。
如肝素、低分子肝素、胰岛素。肝素/低分子肝素可促进TG水解、降低TG水平。胰岛素可加速TG降解、降糖、降低TG水平。对极重度HTG(如妊娠、急性胰腺炎)者,肝素和静脉胰岛素可与降脂药物合用。
注意事项:肝素可能致TG反常性复升,故使用时间不宜过长。肝素禁用于有活动性出血(如胃肠道、腹腔出血)、血液凝固迟缓、溃疡病、有自发出血倾向、产后出血者。
特殊人群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用药
如使用他汀类药物的ASCVD TG仍高者、青少年HTG、CKD HTG者。
当TG>2.3mmol/L时,首先选用他汀类药物降低ASCVD风险,若LDL-C达标后TG仍>1.5mmol/L,可考虑加用ω-3脂肪酸制剂(IPE 4g/d);若TG仍>2.3mmol/L,可考虑加用贝特类药物。ASCVD高危、极高危者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后,若TG仍为2.3-5.6mmol/L,可考虑加用贝特类药物或ω-3脂肪酸制剂。
《高甘油三酯血症临床管理多学科专家共识》(2023年)中指出,1.7mmol/L≤TG<5.7mmol/L者,ASCVD高风险者需首先考虑LDL-C达标,可选用他汀类药物降胆固醇,若TG仍≥1.7mmol/L可考虑加用IPE,若TG仍≥2.3mmol/L可考虑加用贝特类药物。TG≥5.7mmol/L者,需选用贝特类药物或ω-3脂肪酸制剂,治疗2-4周后若TG仍≥5.7mmol/L,可联用贝特类药物和ω-3脂肪酸制剂,可考虑加用烟酸类药物,必要时可考虑血浆分离治疗。
重度和极重度青少年HTG,最常用贝特类药物,其次为他汀类药物、处ω-3脂肪酸制剂。
CKD者尤其是肾病综合征、糖尿病肾病、终末期肾病、肾移植、免疫球蛋白A(IgA)肾病、透析等,可见高脂血症如HTG。
贝特类药物不建议用于CKD 3b-5期和透析者,因其主要通过肾清除,易使血肌酐升高。其与他汀类药物联用,可使肾损害风险明显增加。肾移植者需警惕贝特类药物与免疫抑制剂联用的肾损害风险。
ω-3脂肪酸制剂可降低CKD者的TG水平,降低透析者的心血管死亡风险,对使用他汀类药物后TG仍高的CKD者,建议联用ω-3脂肪酸制剂。
急性胰腺炎可由重度或极重度HTG引起。HTG相关急性胰腺炎可尽早加用贝特类药物和(或)ω-3脂肪酸制剂。其次,肝素可与其他降脂药物联用于降低TG。胰岛素也可降低TG。经药物治疗24-48h后若TG仍≥11.3mmol/L,可考虑血浆分离治疗。
噻嗪类利尿剂、皮质类固醇、环磷酰胺、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口服雌激素、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胆汁酸螯合剂、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等药物相关性HTG,若疾病情况允许可考虑调整引起TG升高的治疗药物。
声明:本文为原创内容,作者Redputao,以上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