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以肺部炎性病变为主的疾病,还可引起肠道、甚至心脏、肝脏和神经系统的损害和相应症状。
虽然隔三差五就有“抑制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究”的新闻冒出来,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治疗新冠肺炎的“特效药”。截止2月20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等几项近期发表的治疗方案中以下几种药物表现优秀,今天笔者具体分析一下这几种药物的使用注意及相互作用。
冠状病毒为RNA病毒,有包膜,根据血清型和基因组特点分为α、β、γ和δ四个属,2019-nCoV为β属的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指出:抗病毒治疗药物主要是α-干扰素(IFNα)、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利巴韦林、磷酸氯喹、阿比多尔。同时建议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目前所试用药物的疗效,不建议同用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一、α-干扰素(IFNα)
干扰素(IFN)是一类有广谱抗病毒、抗增殖和免疫调节活性的多功能细胞因子家族。α干扰素(IFNα)可诱导同种细胞产生抗病毒蛋白,形成抗病毒状态,限制病毒的进一步复制和扩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指出:可试用α-干扰素,成人每次500万U或相当剂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雾化吸入。
1不良反应
①不良反应包括发热、疲劳、头痛、关节痛、食欲不振等。雾化给药可能对鼻、咽、胃肠道有刺激,可能出现恶心、呕吐、口腔炎等。
②对甲状腺功能有影响,可致甲减或甲亢;可引起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肌病,有心梗或心律失常者尤需要监护;有骨髓毒性,需严格监测血象;有致死性肝毒性报道,及致慢乙肝、丙肝恶化。
2慎用或禁用
①有抗生素过敏史者谨慎使用,初次用药过程中应严密监测。
②全身使用有肝毒性风险,肝功能不全者应谨慎。
③禁用于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或损伤者;对IFN及辅料过敏者;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失代偿性肝病;肾功能不全(CrCL<50mL/min);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3注意事项
①IFNα为基因重组蛋白,且辅料中可能含有白蛋白,对热不稳定,不建议采用超声雾化。可考虑采用射流式雾化器(空气压缩雾化器)、振动筛孔雾化器雾化或氧气驱动雾化法。
②雾化过程中注意避免接触眼睛。
③保存及运输过程中注意2-8℃避光保存。
④注意滴眼剂、滴鼻剂、气雾剂、喷雾剂及长效注射用IFN不可雾化吸入。
⑤支气管哮喘者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若发生支气管痉挛,应立即终止治疗。因有些IFN-α2b辅料中含防腐剂苯甲醇,雾化易引起呼吸道黏膜损伤,并诱发哮喘发作,不建议含防腐剂的IFN-α2b进行雾化。
4药物相互作用
①不可与某些酶如糜蛋白酶、乙酰半胱氨酸、异丙托溴铵合用雾化。
②与茶碱类合用,因抑制CYP1A2的活性,可降低茶碱类的清除率,可能引起茶碱类中毒(恶心、呕吐、便秘、癫痫发作等),慎用,注意监测血药浓度,并适当调整茶碱类用量。
③禁与培哚普利联用,可致毒性明显增加。
④与抗癫痫药物、红霉素、米诺环素等对肝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合用,有潜在的肝脏中毒风险,有肝病史者应检查肝脏功能。
⑤可增强醋硝香豆素或华法林的作用。
*点击图片可放大
三种IFNα的比较
二.洛匹那韦/利托那韦
(蛋白酶抑制剂)
洛匹那韦为HIV蛋白酶抑制剂,可阻断Gag-Pol聚蛋白的分裂,导致产生未成熟的、无感染力的病毒颗粒;利托那韦是针对HIV-1和HIV-2天冬氨酰蛋白酶的活性拟肽类抑制剂,通过抑制HIV蛋白酶使其无法处理Gag-Pol多聚蛋白的前体,导致生成非成熟形态HIV颗粒,而无法启动新的感染周期。利托那韦可抑制CYP3A4介导的洛匹那韦代谢,而产生更高的洛匹那韦浓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指出:成人200mg/50mg/粒,每次2粒,每日2次,疗程不超过10天。
1不良反应
①不良反应包括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胰腺炎、上/下呼吸道感染、高血压、肝功能损害、肌痛、肌肉异常等。
②有新发糖尿病、高血糖或原有糖尿病加重的报道,部分高血糖者病情严重,甚至会发生酮症酸中毒;有发生骨坏死的可能,若出现关节疼痛、关节僵硬或行动困难时需注意;曾有A型或B型血友病者使用蛋白酶抑制剂时发生出血增多的报告,包括自发性皮肤血肿和关节积血。
③可出现轻度的无症状性PR间期延长,若有结构性心脏疾病和原有传导系统异常或联用可引起PR间期延长的药物(如维拉帕米或阿扎那韦),有罕见报道发生2度或3度房室传导阻滞。
2慎用或禁用
①原有肝功能损害(包括慢性肝炎),接受抗反转录病毒药物联合治疗的慢性乙肝或丙肝者,发生严重和潜在致命性肝脏不良反应的危险性会增加。重度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②有发生胰腺炎的危险,若诊断为胰腺炎,应暂停使用。
③甘油三酯和胆固醇基础水平较高及有血脂异常病史者,应谨慎。可予调脂治疗,注意药物相互作用,推荐使用普伐他汀或氟伐他汀。
④避免用于先天性长QT综合征、低钾血症及正使用其他延长QT间期药物如红霉素、克拉霉素、氯苯那敏、奎尼丁、贝达喹啉,需加强心电图监测。
⑤慎用于合并有血友病、高血糖、免疫重建炎性综合征、骨坏死、PR间期延长等并发症者。
⑥禁与主要依赖CYP3A4清除且血药浓度升高会引起严重和/或致命不良事件的药物合用,如胺碘酮、秋水仙碱、洛伐他汀、辛伐他汀、咪达唑仑、三唑仑、夫西地酸、阿司咪唑、特非那定、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甲麦角新碱、西沙必利、阿伐那非、西地那非、伐地那非、阿夫唑嗪、雷诺嗪、决奈达隆、鲁拉西酮、喹硫平、匹莫齐特、哌咪清、维奈妥拉;禁与CYP3A4诱导剂圣约翰草、利福平联用,以免降低药物的临床疗效。
3注意事项
①注意应整片吞咽,不能咀嚼、掰开或压碎,食物无影响,可与食物同服。口服液需与食物同服,可进行管饲给药。
②80%经粪便排泄,经肾脏的清除率极低,肾功能不全者不会发生血药浓度蓄积。因有很强的蛋白结合能力,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不会显著影响其清除。
③口服液辅料含丙二醇、乙醇,应警惕出现高渗性、乳酸酸中毒、肾毒性、CNS抑制、癫痫发作、张力减退、心律失常和ECG改变及溶血。
④使用后的几周可能会出现无症状感染或残留机会感染所致的炎症反应,并致严重的临床状况或使当前症状加重。如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全身性和/或局部性分枝杆菌感染及肺孢子菌肺炎。
4药物相互作用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是CYP3A4抑制剂,可影响主要通过CYP3A代谢药物的血药浓度,同时其也会受CYP3A4酶诱导剂的影响。
⑴禁与洛伐他汀、辛伐他汀联用,与阿托伐他汀谨慎联用。
⑵建议避免与利伐沙班联用;与华法林联用,可能影响其血药浓度。
⑶禁与镇静催眠药物咪达唑仑、三唑仑联用。
⑷口服液辅料中含有乙醇与丙二醇,与硝基咪唑类、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等联用,会引起双硫仑样反应。
⑸与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联用,后者浓度可能升高,建议谨慎联用。
⑹与抗癫痫药物拉莫三嗪、丙戊酸联用,后者暴露水平可能降低。
⑺与免疫抑制剂(环孢素、西罗莫司、他克莫司)联用,可增加其血药浓度。
⑻与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联用,后者浓度可能升高。
⑼与麦角碱衍生物(二氢麦角胺、麦角新碱、麦角胺、甲基麦角新碱)联用,可引起严重和/或致命反应,如由外周血管痉挛、末梢和其他组织局部缺血所致的急性麦角碱毒性。禁忌联用。
⑽与三唑类抗真菌药物伊曲康唑、伏立康唑联用,不建议联用高剂量伊曲康唑(>200mg/d),不宜和伏立康唑联用。
⑾不宜与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匹莫齐特联用。
⑿与口服抗肿瘤药物达沙替尼、尼洛替尼等联用,后者血药浓度可能升高。
三.利巴韦林
利巴韦林为核苷类广谱抗病毒药物,对RNA和DNA病毒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抑制病毒的复制与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指出: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用,成人500mg/次,每日2至3次静脉输注,疗程不超过10天。
1不良反应
①不良反应有疲倦、乏力、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肌肉痛、关节痛、味觉异常等。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红细胞及白细胞下降,通常在1-2g或更高的剂量才可出现。
②大剂量可致心肌损害,肝功能损害,电解质紊乱与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③有呼吸道疾患者(慢阻肺或哮喘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2慎用或禁用
①禁用于孕妇、自身免疫性肝炎者、不能控制的严重精神失常及儿童期严重精神病史者。
②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③肌酐清除率<50ml/min者,不推荐使用。
④严重贫血者慎用,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贫血者不推荐使用。
⑤老年者使用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者,其肾功能多有下降,易致蓄积,不推荐老年者使用。
⑥胰腺炎者或有胰腺炎症状者不可使用。
⑦有显著或不稳定性心脏病症状者不应使用,若使用时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
3注意事项
①可透过胎盘与乳汁,有生殖毒性,停药4周尚不能完全从体内清除。
②定期监测血常规、肝功能、促甲状腺素水平。
4药物相互作用
①与拉米夫定合用可致致命或非致命的乳酸性酸中毒,合用应谨慎。
②利巴韦林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降低齐多夫定的药效。
③与华法林可能有相互作用。
④与去羟肌苷联用可能致线粒体毒性风险增加,致乳酸性酸中毒、致命的肝功能衰竭、周围神经病变、胰腺炎。
四.磷酸氯喹
磷酸氯喹是4-氨基喹啉类衍生物,有广泛的抗病毒及免疫调节作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指出:成人500mg,每日2次,疗程不超过10天。
1不良反应
①一般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耳鸣、烦躁等,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其他有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剥脱性皮炎、银屑病、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
②心脏毒性:引起窦房结抑制,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致死亡。
③眼睛毒性: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可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也有角膜变性可能;可在组织蓄积,久服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有出现视网膜病(黄斑病变)、黄斑变性的报道,视网膜病的危险因素有年龄、持续治疗时间、每日最高剂量和(或)累计剂量,常为不可逆。
④血液系统: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⑤严重椎体外系疾病:肌张力障碍、运动障碍、伸舌、斜颈等,症状常于停药或对症治疗后缓解
2慎用或禁用
①慎用于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性红斑、卟啉病、皮肤疾病(皮疹、皮炎、银屑病)、精神病者。
②可能致胎儿耳聋、脑积水、四肢缺陷,妊娠期妇女禁用。
③禁用(禁忌和相对禁忌)于明确对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过敏者;有血液系统疾病者;已患有视网膜疾病、听力减退或听力丧失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者。
3注意事项
①注意视力变化,如视力减退。
②定期心电图检查,注意QT间期延长或心率减慢。
③定期监测血常规,注意白细胞进行性减少、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进行性加重。
④注意精神心理状况,如精神异常或精神抑郁等。
4药物相互作用
①与保泰松同用,易引起过敏性皮炎。
②与氯丙嗪等合用,易加重肝脏损害。
③磷酸氯喹对神经-肌肉接头有直接抑制作用,链霉素可加重此不良反应。
④洋地黄化后使用磷酸氯喹易引起心脏传导阻滞。
⑤与肝素或青霉胺合用,可增加出血。
⑥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用,可增加毒性。
⑦与曲安西龙联用,易致脱屑性红皮病。
⑧禁与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等联用,以免QT间期延长,致尖端扭转室速的风险。
五.阿比多尔
阿比多尔是一种广谱非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为血凝素抑制剂,其通过抑制病毒包膜和内体膜融合而阻断病毒复制,对无包膜及有包膜的病毒均有作用,抗RNA病毒的作用较抗DNA病毒的作用更显著,且有诱导干扰素生成及免疫调节作用,可缩短疾病的进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指出:阿比多尔成人200mg,每日3次,疗程不超过10天。
1注意事项
①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②对有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者的意义尚不明确,建议慎用。
③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腹泻、头晕、血清转氨酶升高、心动过缓等。监测肝功能、心电图。
2药物相互作用
①与含铝制剂(铝碳酸镁、硫糖铝等)同用可影响阿比多尔的吸收,建议间隔1-2h。
②抑制葡萄糖醛酸转移酶UGT1A9、UGT2B7,如异丙酚、齐多夫定应加强监测。
③细胞色素3A4是阿比朵尔主要的代谢酶,其与细胞色素3A4抑制剂和诱导剂存在相互作用。与抗心律失常药物(地尔硫卓、维拉帕米)、抗菌药物(克拉霉素、红霉素)、抗真菌药物(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抗结核药物(利福平)、抗癫痫药物(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降糖药物(达格列浄)、抗肿瘤药物(索拉非尼)联用,可能有相互作用,而致药物药效降低或作用时间延长和不良反应增加。
④血浆蛋白结合率高,谨防与其他药物竞争结合血浆蛋白,致药物浓度异常升高,出现药效增强甚至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⑤与丙磺舒联用可使阿比多尔的半衰期延长。
⑥与华法林、阿米替林、普萘洛尔、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克林霉素等联用,需谨防与以上药物竞争结合血浆蛋白,致药物浓度异常升高。
⑦与茶碱合用,茶碱的血药浓度可升高。
其他治疗药物
有抗菌药物、糖皮质激素、益生菌制剂、免疫球蛋白、退热药物、止咳祛痰药物、中成药等。
其中,中药最近于疫情中表现突出,但具体用药应在中医师的辨证施治下进行,具体用药与地域、病人体质息息相关,以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提出的中药方剂,以供参考。
图片来源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参考文献:
1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的影像学检查与感染防控的工作方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放射科)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3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治疗药物信息汇编(第一版)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院药学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
5《新冠肺炎防治药物实用手册(第一版)》
6陈新谦等.陈新谦新编药物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139-164
7钱之玉.药理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9:139-141
8朱依谆等.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475-483
9童荣生等.药物比较与临床合理选择-呼吸科疾病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209-217
10李大魁等译.马丁代尔药物大典第2版(原著第37版)[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854,869,1373
11氨茶碱在儿童安全合理使用的专家共识[J].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19,34(4):249-254
12血液净化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措施详解(版本号2020.0204)
1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14磷酸氯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专家共识(广东省科技厅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磷酸氯喹治疗新冠状病毒肺炎多中心协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