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症是一种以骨量减少、骨微结构破坏、骨强度下降、骨脆性增加,从而导致骨折风险增加的全身性疾病。
北京积水潭医院骨科专家陈志刚医生指出,骨质疏松的发病过程就像水土流失一样,临床前期通常是缓慢而没有症状的,只有当骨量丢失正常值大约12%以上时才出现疼痛等临床症状,骨量丢失达正常值的30%左右时影像学如X光片才有确诊把握。
骨质疏松初期最显著的临床症状是身高变矮、疼痛,进而发生脊椎压缩性骨折乃至躯干和四肢的脆性骨折,其结果则可导致老年人致残、引发并发症,有的情况下还可导致死亡。
健康生活方式、适当的饮食和营养保健是预防骨质疏松的有效方式,在骨密度加速降低的疾病初期,康复等物理治疗、以补钙和补维生素D为特点的药物治疗是必要的,如果骨质疏松患者已经发生脆性骨折和部分压缩性骨折,则可以采取手术治疗。
对大多数患者而言,在骨密度加速降低直到出现骨折这一阶段,抗骨质疏松的药物治疗是最重要的。各种形式的钙剂作为营养补充剂可称是骨质疏松药物治疗的基础用药,降钙素、双膦酸盐、维生素D、雌激素、雌激素受体调节剂、甲状旁腺激素、雷尼酸锶等均已经应用于临床。目前复方药物以及单克隆抗体药物如狄诺赛麦也逐渐应用于临床,人们在探索骨质疏松药物治疗方面在不断取得进步。
各种骨质疏松药物中,除了部分钙剂是非处方药(OTC),即患者不需要凭医生处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在药店购买之外,其他药物都须经医生诊断并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用药。
药物好比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得当它就是治疗疾病的有力武器,如果使用不当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甚至危及生命。抗骨质疏松药物的基本作用机理是影响人体骨代谢的平衡,因此合理、安全地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此,在骨质疏松药物治疗期间,应注意以下8个要点:
1
长期用药
骨质疏松是一种慢性疾病,因骨的代谢比较缓慢,骨量的变化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显现出来的,所以抗骨质疏松药物治疗也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药物的疗程通常要维持数个月乃至数年,因此患者不能急于求成,应做好长期用药的准备。
2
合理选药
钙剂联合不同种类的维生素D是必要的,同时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如肝肾功能状态选择不同种类的维生素D,有研究预示遗传因素对选择维生素D也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钙片虽然是非处方药,但是还应该结合医生的意见一起选择适合自身的钙剂和维生素D类药物。
3
用药规范性
骨质疏松药物可分为化学小分子药物、维生素类、激素类、单克隆抗体等类别,剂型也包括各种口服片剂、喷鼻剂、注射剂、皮下植入剂等,给药周期也有比较大的差异,有每日一次或二次、每周一次、每月一次,甚至有每年一次等给药方式。剂型与剂量存在的差异直接影响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患者应严格遵照医生和药师的用药指导,掌握正确的用药途径、用药时间和用药技巧。
4
疗效评估
降钙素在治疗骨质疏松导致的疼痛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作用,部分患者通常在治疗1个疗程(即4周)即可缓解疼痛症状,但是骨密度的变化至少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有所显现。
对于该类药物,延缓骨密度降低的速率是比较现实的目标,而不是增加骨密度。检查体内骨生化标记物的水平也可以评估药物的疗效,但这些生理指标通常在用药3到4个月后才出现一些变化,而且这些指标的变化需要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和解读。骨质疏松药物治疗近期目标是缓解或消除疼痛,改善生活质量,终极目标是降低骨折的发生风险,提高生命质量。
5
用药安全性
骨质疏松药物治疗是长期的,除了缓解疼痛、改善骨密度等疗效指标以外,用药后的安全性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更加重要。许多患者因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而终止了骨质疏松药物治疗。一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我们应该客观、科学地面对,例如应该权衡药物治疗作用的获益和用药风险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药物治疗、调整甚至停止药物治疗。
如果患者在用药后出现了不适或可疑的副反应,应该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同时保留所服用的药物包装(包含药品名称、批号等信息),以便医生和药师判断因果关系,为采取必要的措施提供依据。
6
联合用药
许多骨质疏松患者同时伴有高血压、糖尿病、骨性或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疾病,正在服用降压、降脂、降糖、消炎镇痛类等药物,患者就诊时应告诉医生和药师自己的用药史。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可导致作用叠加或作用相抵,直接影响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别是在判定药物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时,是否联合使用的药物以及使用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信息。
7
用药依从性
建议老年患者将自己的用药情况记录在本子上,包括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服药方法、服药起至时间等,如果将骨密度、生化等检测报告一起保存则更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主治医生和药师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甚至可以加入医疗机构的慢病管理系统,这样有利于获得一些相对系统的治疗。
8
新的药物治疗机会
获得国家资质认定的医疗单位可开展骨质疏松新药或新的药物治疗方法的临床研究。设计良好的临床研究通常比常规治疗有更加完善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评估方法,患者将有机会更早地获得新的药物治疗方法。这些临床研究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和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为确保患者自身的权益,患者在参与这样的临床研究之前应了解研究的过程和内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骨质疏松是一种慢性全身性疾病,治疗时需要多学科协同作战,同时也需要患者和家属的积极配合。只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骨质疏松患者就会与健康人一样享受美好和谐的生活!
本文来源:慢病管理网
欢迎大家投稿,与更多的骨科同道分享交流!
投稿邮箱:arik.song@haoyish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