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症是临床常见的骨骼疾病,其是以骨量低、骨脆性增加、骨组织微结构损坏、易发生骨折为特征的全身性骨病。骨质疏松性骨折属于脆性骨折,是骨质疏松症的严重阶段,多见于老年人群,尤其是绝经后女性,常见症状有疼痛、肿胀、功能障碍、骨擦感(音)、畸形、反常活动等,常见骨折部位为椎体、髋部等。
骨质疏松性骨折防治的基础措施有骨健康基本补充剂如钙剂、维生素D等,可使抗骨质疏松药物发挥最大疗效。抗骨质疏松治疗是骨质疏松性骨折的基本治疗原则,骨质疏松骨折后需使用骨健康基本补充剂和抗骨质疏松药物,其能缓解疼痛、提高骨强度、改善骨量和骨质量、抑制急性骨丢失、降低再骨折风险。骨质疏松性骨折发生前已使用抗骨质疏松药物者不建议盲目停药,未使用抗骨质疏松药物者建议尽早使用。
骨健康基本补充剂
如钙剂、维生素D。
钙剂可改善骨矿化、减缓骨量丢失、促进骨折后骨痂矿化,低骨质疏松性骨折风险,如碳酸钙、枸橼酸钙、磷酸钙、氯化钙等,钙含量不同。碳酸钙含钙量高,吸收率高,溶解度低(水溶性小),易溶于胃酸,胃肠刺激大,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禁用。枸橼酸钙含钙量较低,胃肠道反应小,水溶性较好,还有可能减少肾结石的发生,适于胃酸缺乏和有肾结石风险者。成人钙推荐800mg(元素钙)/d,≥50岁人群钙推荐1 000-1200mg/d。避免用于高钙血症、高钙尿症者。
维生素D包括维生素D2和维生素D3,可促进骨骼矿化、增加肠钙吸收、改善平衡能力、保持肌力、降低跌倒风险、降低骨质疏松性骨折和再骨折的风险,可用于骨质疏松症的防治,剂量推荐为800-1200IU/d。维生素D缺乏的高危者如日光暴露不足、老年人等建议剂量调整到5000-6000 IU/d,共8周,使血清25羟基维生素D达>30ng/ml。肾结石、动脉硬化、高磷血症者慎用。高钙血症者禁用。
抗骨质疏松药物
可防治骨质疏松性骨折,如骨吸收抑制剂、骨形成促进剂、双重作用机制药物等,疗程至少持续1年。骨质疏松性骨折后,抗骨质疏松药物治疗对骨折愈合率、愈合时间无明显不良影响,并可增加内植物的稳定性。
分类 |
药物 |
骨吸收抑制剂 |
双膦酸盐类药物、降钙素类药物、核因子κB 受体活化因子配体(RANKL)抑制剂、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雌激素 |
骨形成促进剂 |
甲状旁腺素类似物 |
双重作用机制药物 |
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维生素K类药物 |
1. 双膦酸盐类药物如阿仑膦酸钠、伊班膦酸钠、利塞膦酸钠、唑来膦酸等,可提高腰椎和髋部骨密度,降低骨质疏松性骨折的风险,阻止骨丢失,降低椎体及髋部等再骨折发生率,其不会直接影响成骨细胞、软骨痂或硬骨痂形成的细胞,可通过增大骨痂及矿化维持生物力学性质,但可能会参与破骨细胞的骨痂重塑过程,骨质疏松性骨折后早期使用不会延迟骨折愈合,骨折固定手术和腰椎融合手术后可早期使用。植入物松动风险较高的骨质疏松者,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可提高内植物稳定性,改善骨质量,并通过阻止假体周围骨丢失来降低假体松动或内固定移位的发生率。肌酐清除率<35ml/min者禁用。疗程一般为3-5年,使用>5年可能会增加下颌骨坏死或非典型股骨骨折等风险。若骨密度增加或维持不变且无新发骨折,可考虑“药物假期”。
2. 降钙素类药物如鲑鱼降钙素、鳗鱼降钙素等,可抑制破骨细胞,减少急性骨丢失,并缓解骨痛,还可增加软骨形成和骨痂组织成熟,增加内植物与骨的融合,改善生物力学性能。建议疗程不超过3个月。
3.RANKL抑制剂地舒单抗可抑制破骨细胞与骨吸收,阻止骨丢失,增加骨量与改善骨强度,并持续增加绝经后骨质疏松者的骨密度,降低非椎体、椎体、髋部骨折风险,特别是降低骨折高风险椎体、髋部骨折的发生率,可促进假体周围骨丢失恢复,增加内植物及假体周围骨密度,能提高椎弓根螺钉稳定性,不会引起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降低骨质疏松性骨折再手术风险。长期治疗可持续提高骨密度,无平台期,不会在骨基质中沉积,故无需“药物假期”,但其可逆性抑制骨转换,停药后1-2年内骨密度可回落至治疗前水平,而使骨折风险增加。禁用于低钙血症者。
4. 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如雷洛昔芬,可增加骨密度,阻止骨丢失,能降低椎体骨折风险。围绝经期骨质疏松性骨折者,无明显更年期症状者可选用。禁用于有静脉栓塞病史及有血栓倾向者。
5.雌激素可抑制骨转换,提高椎体和髋部骨密度,阻止骨量丢失,能降低椎体、非椎体及髋部骨折的风险。围绝经期骨质疏松性骨折者,更年期症状(血管舒缩症状)明显者可选用。
6. 甲状旁腺素类似物如重组人甲状旁腺激素片段1-34,可增加成骨细胞、促进骨基质形成及其矿化、改善骨重建、促进骨形成、效增加骨密度,能显著降低绝经后妇女椎体和非椎体骨折风险,可增加骨痂组织的体积和密度,改善多种骨折类型的预后,加速骨重塑,增加内植物早期稳定性,改善生物力学性能,推荐用于绝经后女性多次发生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或髋部骨折、65岁以上的女性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且骨密度的T值低于-2.5、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后仍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者。疗程≤2年,停药后尽快序贯使用其他骨吸收抑制剂。禁用于高钙血症、畸形性骨炎、骨骼疾病放疗史、肌酐清除率<35ml/min者。
7. 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如α-骨化醇、骨化三醇可提高骨密度,降低骨折风险,减少跌倒风险,能降低椎体或非椎体骨折风险,骨折后骨折部位的1 , 25(OH)2D3水平下降,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可增加骨痂矿化与骨密度、增加内植物稳定性、维持骨质量、增强力学性能。高钙血症者禁用。
8. 维生素K类药物如四烯甲萘醌可抑制骨吸收、促进骨形成,提高骨量,降低骨质疏松性骨折再骨折发生率。服用华法林者禁用。
联合用药:抗骨质疏松药物需联用骨健康基本补充剂如钙剂和维生素D。为缓解骨痛或防止快速骨丢失,可考虑两种骨吸收抑制剂短期联用,如双膦酸盐类药物联用降钙素类药物。一般不建议相同作用机制药物联用。一般也不推荐同用骨形成促进剂和骨吸收抑制剂,仅用于多次骨折需强有效治疗时。